内幕消息: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后续报道(十三)

内幕消息: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后续报道(十三)

顿僵散文2025-06-27 03:17:15
9月6日我在网上第一时间发表了一篇《独家新闻:上虞发生一起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的贴子,从9月4日(星期日)事发至今天,时间虽然拖了将近一个月,但我还是听到并看到了事情有了一点好转。经过公安机关的参
9月6日我在网上第一时间发表了一篇《独家新闻:上虞发生一起法国人火烧陈溪民房事件》的贴子,从9月4日(星期日)事发至今天,时间虽然拖了将近一个月,但我还是听到并看到了事情有了一点好转。经过公安机关的参与,法国人顾西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中国法律,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在9月28日第一次调解过程中,顾西蒙通过他的私人律师主动提出了当面向陈学强道歉的意思。而顾西蒙的私人律师老家是台州人,他也承认耙人祖屋等同扒人祖坟,这在他们家乡也是一样的风水习俗,想必问题的严重性顾西蒙已完全知晓。事件如何解决?期望在10月8日的第二轮谈判中大家能够知道。
“9、4”事件发生以来,受害者王大妈身体跨了,病倒在床上已挂了二十多天的“盐水”。绍兴市公安局领导表示并委托案件承办单位下管派出所的姚所长,代表绍兴市公安局领导去看望慰问一下受害者王大妈及其家人,这是至今为止我听到最温暖人心的一句话,也是让我十分感动的一次政府行为。那怕仅仅只停留在口头,也足以让人感受到了公安机关对老百姓的关心和温暖。在此我代表王大妈和陈家兄弟一家,表示对绍兴市公安局领导的衷心感谢,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我记得温家宝总理在抗震救灾的现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我关注着我们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国家公务员对待人民群众的不幸遭遇所有举动。
我天天在网上关注“9、4”事件发生以来,我们的新闻媒体对此的报道,今天我在《绍兴党政信息公开》的网站也终于看到了一则消息。
信息索引号:SXS-031-A0401-2011-0051
产生日期:2011-09-30
责任部门(科室):市外侨办
文题:上虞市成功化解一起涉外纠纷
全文摘抄如下:
“日前,上虞山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籍独资)法人代表顾西蒙先生与陈溪乡陈溪村村民陈学强等人因旧房改建而引发涉外纠纷。对此,上虞方面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王慧琳专门主持召开了由公安、宣传、外宣、外办、公证和陈溪乡政府等多方参加的专题会议,就如何处置此起涉外纠纷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最终解决问题的思路。
上虞市外办领导也专程赴陈溪乡当面征求了顾西蒙先生的意见。目前,纠纷双方情绪稳定,相关部门正在制订解决方案,纠纷有望得到妥善处理。(涉外处)”
看到官方发布的正式消息我很为王大妈和陈家兄弟一家高兴,这起“9、4”事件在许多网友的关注下,终于摆在了我们政府的桌面上,有望妥然处置了。
其实,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陈溪乡政府个别人招商引资没处理好留下的后遗症,我们的老百姓完全是无辜受害者。陈溪村“经联社”大笔一挥,画了一张草图就把七幢石头屋统统租给了法国人顾西蒙,媒体报道说这是农民抛弃的石头屋,是空屋、废屋。而事实真相是这里还有二户人家的老人居住着,陈学强还按照父亲临死前的遗嘱为母亲先后修理祖屋三次,共花费了五万多元,单二年前的那次修理就花费了二万三千多元,这那里是农民抛弃的石头屋。简直是胡说八道!
陈溪村“经联社”把产权还是私人所有还有人居住的房屋超前租给老外,埋下了事端的祸根。而老外乘王大妈人不在家就偷偷撬锁闯宅、耙屋顶、烧门窗制造了这起“9、4”事件,在上虞犯下了涉外第一案。当时王大妈和陈家兄弟一家蒙在鼓里全然不知,事后才有人打电话告诉了他们,如今还有人说他们是什么“刁民”,是在向老外“敲竹杠”,是七十多岁的王大妈在“添麻烦”,真的是“死了都是冤死鬼!”
每一个人总要有点起码的正义感!如果大家能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自己是受害者,这件事对家庭而言是不是天大的事情?在无尽的等待中拖了这么长时间,每天看着凄惨的现场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滋味?我相信那时的心情一定是很沉重也很焦急,也许就不会保持冷静的心态,也不可能在边上说说“风凉话”了!我期待着人民政府早日处理好“9、4”事件,给上虞的老百姓一个明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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