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的吾之愚见
我现在站在一只硕大无朋的音响旁,传出来的每一个音,都穿过我的身子,撞地我那颗心脏兵荒马乱,神经错乱,朋友对我说,你干什么?我对朋友说,我在干什么?朋友大惑不解,那你到底在干什么?我瞅了他一眼,是啊,我就是在干什么啊!朋友脸骤然突变,你干什么吧,我走啦。我释然道,那就干吧,再见。朋友说完话扭头就走,我没有扭头看他,我眼睛看着台上活力四射的摇滚青年,嘴里嘀咕,摇得我快疯啦!疯得当然不止我一个,后面的哥们一个劲支我腰,不舒服,是人都知道不舒服。后面的哥们当然不会单支我腰,他直接一把揣我于他身后,我火冒三丈,你缺不缺德?后面的哥们也没顾上睬我,左右开弓杀出一条路,万夫当关的架势。我刚缓过神,欲喊,哥们你慢点行么?他不能慢,至少我发现他慢不下来,音乐太摇滚,人们很激动。
摇滚促使血液循环加速,血液燃烧以致亢奋,很容易产生暴力倾向。你不用磕药照样摇,摇起来照样疯狂,这也是音乐的魅力。这种魅力也是我惧怕的,我一个人站在舞台下,冷静异常,周遭人群,手舞足蹈,反差极大,我实在没什么劲头闹腾,即使有这劲头我也不会神经失常般忘乎所以摇头晃脑,这让我感到很惊讶,难道我的青春已然逝去,年轻人在喧嚣的环境下故作深沉,截然不同于大多年轻人一样活蹦乱跳;难道我脱俗啦?可是我长得就是一俗人样。我的恐惧蔓延全身,我从西被挤到东,又从东被挤到西,我又一次和那哥们打了照面,他就像一头咆哮的野兽,双眼射出激情的目光,飘到贝司手身上,他猛然揪住我的小臂,我吓道,哥们,你干吗啊?我还想说,你这是对我人身攻击武力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他打断我涌到嗓子眼的话,把我的手举到头顶,做出一个虔诚摇滚歌迷应有的行为表现,我的小臂快被拧断了,咬牙坚持,脱手逃跑,冲出歌迷包围圈,我回头观望声势浩大,最后面的女孩子踮着脚扯着喉咙大喊,——我爱你。我懵了,这叫喜欢摇滚音乐么?我始终认为歌迷更为喜欢的是台上另类的摇滚青年。
摇滚,摇滚,摇完就滚。我不适应这种音乐,就像鼠不能和猫相伴。身后的人们依旧疯狂,我踩着月光,月光的音律平静如水,现在我仿佛看见水微微起了波澜,我不应怪身后的喧嚣。这是一种时代的先锋音乐。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通传奇jjj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